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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EM又称“贴牌制造”或“原始设备制造商”,本质就是“委托加工厂”或“委托加工”。

品牌委托方(经销商)要求被委托方(OEM)按指定的原料、生产工艺、设备及包装等条件加工出合格的产品;或要求被委托方(OEM)按品牌需求,自主研发、生产出合格的,满足委托方要求的产品。

OEM是被委托方为品牌厂商量身定造的,生产后只能使用委托方指定的品牌名称,不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再进行生产。

适合:已注册品牌并且已完成方案策划与产品设计构思的客户。
ODM是指某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,被潜在企业客户看中,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,或者稍微修改一下设计来生产。其中,承接设计制造业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DM厂商,其生产出来的产品就是ODM产品。

ODM产品的配方开发、生产管理等全部由制造商负责,品牌委托方(经销商)只需要负责经营销售,做好销售渠道的拓展。ODM从设计到生产都是由被委托方(ODM)执行完成,产品成型后贴牌方直接买走。

适合:已注册品牌,但没有完成策划、设计的客户。
OBM即代工厂经营的自有品牌,或者说生产商自行创立产品品牌,生产、销售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。

适合:准备推出新品牌的客户,或计划对现有品牌进行品牌升级或转型的客户。